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了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促进互联网地图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国家测绘局对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国家测绘局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测绘局拟在2010年6月集中颁发一批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测绘资质证书可直接申报甲级,请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申报材料,于2010年5月底以前向省测绘局提出申请。申报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乙级测绘资质的,按照既定程序受理,由省测绘局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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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