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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查办专职办公室召开例会传达国普办会议精神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日期:2014-09-03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日,河南省普查办专职办公室组织召开例会,传达学习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技术质量工作会精神,《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河南省普查办专职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工作组负责人,局属普查作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15家普查项目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专职办公室主任宋新龙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张高丽副总理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普查办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传达了国普办常务副主任、国家局副局长李维森对下一阶段普查工作的要求。会议通报了全国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普遍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并结合河南省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改进措施,要求各普查实施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要求,使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会议下发了《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劳动竞赛活动方案》,要求各普查参与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发动,积极参与,通过竞赛树品牌、树标兵,以竞赛促普查、促发展。
会上,15家普查项目中标单位分别就普查前期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在听取了汇报后,宋新龙就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培训,特别是对新增人员的岗前培训,项目、技术负责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发生变动;二是完善机构,理顺两级检查关系,慎重上报进度;三是以归档数据格式统一为前提,加强软硬件投入,并在一周内将软硬件投入清单上报监理单位核准;四是于9月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量和生产计划,各监理单位将按计划进行督导、核查;五是以8·29测绘法宣传活动为契机,制定并上报普查工作宣传计划;六是固定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例会制度;七是对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要首先与监理单位进行沟通解决,未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普办八是要求监理单位细化普查全过程监理分工细则并书面上报省普办。
省普查办各工作组负责人针对普查生产单位提出的部分问题现场予以解答,其余问题将于会后进行梳理、解决。(关寒冰  任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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