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资讯中心 > 中心要闻 >

河南省与山东省、湖北省省普办签订省界区域普查资料共享协议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日期:2014-06-1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更好地满足河南省与山东省、湖北省地理国情普查资料的完整和省界区域成果的对接需求,保障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6月11日,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山东省、湖北省省普办签订了省界区域普查资料共享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发的省界作为接边界;双方同意共享接边界两侧已有的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具体包括1:5万数字正射影像图(DOM)、1:1万3D成果(DEM、DOM、DLG)、像控点成果和已有普查影像资料或纠正处理的普查影像图成果等;资料接收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成果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所接收资料的安全;双方承诺成果资料只用于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并明确了各自的普查资料提供部门及联系人。
至此,河南省省普办已分别与山西省、山东省、湖北省签署了省界区域普查资料共享协议,协议的签订为河南省及周边省份的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协议签订期间,河南省省普办与山东省省普办共同商榷省界问题,山东省省普办组织实施组有关人员赴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与河南省省普办交流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经验,调研了河南省与山东省省界区域国情普查数据情况。随后,还与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及河南省地图院的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商讨两省境界的一些具体问题,最终确定了双方认可的省界。(吴建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