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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贯彻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座谈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8-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测办〔201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研究决定,8月26日在京召开贯彻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交流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张高丽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进地理国情普查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3年8月26-27日上午(25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1号楼A座(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与龙塘路交叉口)。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三)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中国测绘学会、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主要议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地理国情普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地理国情普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领导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主要汇报本地区、本单位地理国情普查的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落实张高丽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问题建议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要体现亮点、突出重点,主要反映创新性成果或某方面工作的突出成绩。每单位1名主要负责同志发言,发言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二)发言提纲可按照规定格式自行印制90份带至会议(格式见附件1),报到时交会议会务组统一分发。

 

  (三)会议统一安排接送站,请各单位妥善安排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日程,确保按要求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不中途请假、不带助手。请于8月22日17:00前将会议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接送站安排传真至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刘海岩 孔 蓉

 

  联系电话:(010)63882512、63882515

 

  传 真:(010)63882516

 

  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王慎忠 金树存

 

  联系电话:(010)63881718、63880406

 

  传 真:(010)63881709

 

  附件:1.大会发言提纲格式

 

  2.会议报名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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