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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30506-4349 生成日期:201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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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地理信息应处)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地理信息在各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社会对地理信息的需求愈来愈旺盛,由此带来的地理信息成果保管、失泄密和安全隐患问题越来越突出,安全保密形势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落实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异地存放制度及质量、安全、保密责任。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测绘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现就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为逐步规范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工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管理法规,并对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利用、销毁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有了针对性强的行政管理依据,对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成果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成果管理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管制度。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是政府宏观管理、国土规划、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外交和国防建设不可缺少的战略资源和宝贵财富,大部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都涉及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为此,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和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生产、加工、利用、存放、保管、提供、销毁、保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筑牢安全保密防线,切实维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工作。
三、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异地备份存放制度。为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容灾备份机制,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各甲、乙级测绘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具体内容见附件,其中1至7项汇交副本,8至14项汇交目录。),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省测绘资料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备份,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汇交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应当保证数据格式正确、资料完整、整饰规范。
丙、丁级测绘单位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向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汇交,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中、统一保管、备份。具体汇交的资料范围和时间,由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城市平面、高程控制网、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基础航空摄影等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当按照《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的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汇交基础测绘成果资料副本,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移交省测绘资料档案馆集中进行存放、管理。
汇交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社会公益性事业或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无偿征用;以盈利性为目的的成果应用,应与项目出资人联系。
四、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跟踪管理制度。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管理,落实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安全、保密责任,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跟踪管理制度,完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数据库,严格测绘单位年度业绩考核,并与测绘资质升级、年度注册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的日常监管。测绘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管理规定》进行项目备案,按规定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进行项目备案并汇交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的项目,纳入测绘单位业务业绩考核目录,并定期对外公布。不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登记、不如实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的,不得享用省内公用测绘地理信息资源,不得进行测绘资质升级、年度注册并按照相应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建设。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作为全省唯一从事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存放、管理与服务的专门机构,应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保管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磁等基础设施,确保存放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完整和安全。加快测绘地理信息资料档案室的信息化管理,研发省内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查询系统,为成果汇交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管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的监督管理,结合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开展,定期对各单位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汇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失泄密隐患的,未如实汇交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或目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市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管理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保管制度,落实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保管机构,健全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管理体制。
联系单位: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
河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
联系人:邓丽霞 吴军
联系电话:0371-65944585转6015
附件:1、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副本内容(一式一份)
2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汇交清单
3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汇交凭证
4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汇交流程图